突然,一道鈴聲響起,敲醒了我的回憶,這才發現天色已經有點暗了。我看了看來電顯示,是小藍,我高中到現在的好朋友。

  「喂?」

  「喂,恩恩!」電話那頭傳來陣異常興奮的聲音。

  「怎麼了?」

  「妳猜我剛剛逛西門町的時候碰到誰了?」

  「上帝?」我突然發現我真壞心,每次都喜歡去潑她冷水。

  「上帝妳的大頭鬼啦!」聽著她的聲音,我忍不住笑了出來,心中不難想像她現在氣呼呼的樣子。「是何逸廷啦!」

  「蛤?」

  「何逸廷,那個又帥又會唱歌偶像劇也一級棒的何逸廷!」她越說越激動,越說越大聲,到最後我不得不把手機拿遠一點,不然我的耳朵鐵定會聾掉。

  「我又不是白痴,當然知道妳在說誰,可以不用那麼大聲。然後呢?」

  「然後今天晚上六點他會上娛樂百分百,記得去看。真搞不懂,妳明明也很喜歡他的,但妳幹嘛要這樣假裝自己不喜歡他。」

  我心頭一震,雖然說小藍已經是我認識快十年的朋友了,但我卻也完全沒有跟她提過之前的事。「妳又知道我很喜歡他囉?」

  「要不是那天我去妳家,發現妳書桌的最後一個抽屜全部都是有關他的簡報,我根本還不知道妳也喜歡他。」

  「什麼?妳看到了?」

  「嗯,我還看到妳在每個報導後面都還有寫字,超用心的!」

  「妳幹嘛亂翻我的東西啦!」我紅著臉哇哇大叫。好險她現在不在我的面前,不然應該會被笑死吧!

  「妳也知道我很喜歡他啊,而且正好看到妳沒有關好的抽屜,發現了一個熟悉的東西,好奇心來了就打開來看看了啊!」

  「吼!真的是會被妳氣死欸!不要亂翻我的東西啦!」

  「好嘛好嘛,對不起啦,所以我現在才會特意打電話跟妳講這個消息來跟妳賠罪啊!」

  「哼。」雖然知道小藍現在看不到,但我還是習慣性的把頭抬地高高的。

  「對不起啦~不然我再請妳去吃飯嘛!」

  「少以為用吃的就能打發我。」我要當自強,堅持不能就這樣被打發!

  「啊!被發現了,嘿嘿……好啦,反正妳去看就對了啦,看完了告訴我內容,我現在跟我男朋友在外面,短時間還不會回家。」

  「我就知道……好啦,還不是是要我幫妳看,我知道了啦。」

  「謝啦,我知道妳人最好了。」

  「我禮拜一想吃豬排飯。」

  「知道了啦,禮拜一見,掰掰。」

  「掰。」

  收了線,我看看手機,已經五點了,距離播出時間還有一個小時。我開了燈,打算繼續再整理一個小時,看看能不能把書桌收拾好。但當我目光飄到了他離開那天所照的相片了以後,我知道我已經徹徹底底地輸給了回憶。

 

   *   *   *   *   *

 

  「逸廷哥,逸廷哥!」大學放榜的那天一早,我便跑到陽台上像瘋子似房間吼,「快點出來啦!」

  「怎麼啦?今天沒有賴床啊?」聽到我的鬼吼鬼叫,神采奕奕走了出來。

  「怎麼可能啊,今天可是你的大日子耶!」瞄了他一眼,「不過看你心情好像很好,該不會考上台大戲劇系吧?」

  這是我們討論出來的結果,當歌手的夢想唱歌固然重要,可是這年頭不也演點偶像劇或電影的根本也賺不到錢,而戲劇是他比較沒有天份的,所以更需要老師的指點,因此捨棄了聲樂系。反正唱歌可以從比賽慢慢開始,他歌唱實力這麼棒,一定沒問題的

  「不是,是,成大醫學系。」

  「蛤?」我愣住了,「為什麼?你不是不想當醫生嗎?」

  「是不想啊──

  「那你為什麼還要去讀醫學系?」我激動了起來,「而且,成大耶……那不是很遠,在台南,你要離開台北了?!

  我從來沒有想過這一天會來臨,現在它就這樣毫無預警闖了進來,是要我怎麼辦?怎麼會這樣?沒有了我該怎麼辦?我該怎麼生活下去?

  一直到現在,我才發現原來我是這麼依賴著,生活重心也完完全全的繞著打轉。如果他這樣一走,是叫我如何過接下來的日子呢?

  「小蝶,」輕聲的喚著我,「妳還好吧?」

  「好?怎麼好的了?你都要離開台北了,我要怎麼好?你為什麼都不肯先跟我講讓我有個心理準備?告訴我,我該怎麼好的起來?」

  聽完我的話後,不發一語地走回了自己的房間,我無力跌坐了下來,全身充滿著空洞的感覺。大約分鐘過後,進了我的房間,來到陽台上

  「抱歉」緊緊的把我抱住,淡淡的吐出這兩個字。

  真該死,為什麼的胸膛會這麼的大這麼的溫暖,害我根本一點都不想開它,甚至還該死的偷偷的記下--今天是第一次抱我的日子。

  「我以為,妳會支持我的,因為妳說過會幫我加油……

  「我是支持你去當歌星,去走自己想走自己的路,而不是依照你媽想念你爸的心願,跑去念一個什麼你根本沒興趣的科系啊。」

  「就是因為我不想放棄當歌星的夢想,我才更應該離開台北的。」

  「亂講!」離開的胸膛,我抬起頭道:「你在台北明明就會有比較多的機會,各大電視台唱片公司都在這裡,怎麼會比較沒機會?」

  「或許,對一般人來說,在台北市機會比較多,可是對我來說,在台北才真的會撥奪了我的機會,」緩緩的將頭埋在我頸肩,悶悶道:「在台北我勢必會再跟我媽一起住,可是以她管東管西的個性,我要是有什麼動作,她一定不到一個小時就會發現了。」

  我第一次看到他那麼無助的樣子,讓我看了覺得好心疼,不自覺將語氣放軟,「可是你在那邊能幹嘛?」

  「我可以先從小型的校園唱歌比賽開始,跟當初說的差不多慢慢建立自己的歌迷,等到準備好可以展翅高飛後立刻回台北參加電視台的歌唱比賽,」見我還想再開口說先什麼,馬上又接:「而且妳放心啦!我每隔一個月就會回來看妳一次,妳也不會那麼久見不到我啦,想我的時候一通電話打到宿舍,現在網路又那麼發達,再不滿足還可以用視訊--」

  不等說完,我做了一件很大膽的事,一件連我現在想起來都覺得很不可思議的事。

  我伸出食指,輕放在的唇上,示意不要再說下去了。「只要答應我一件事,要好好照顧自己的身體,不要讓自己太累,我就不會再說什麼了。」

  很意外的看著我,我只是嘆了口氣,「你都已經決定好了,我想我也不該成為你的阻礙。雖然我會很捨不得,但這是你自己的人生,自己畫好了比較重要,再說,我也說過我會幫你加油,雖然幫不到什麼忙,除了幫你盯一下伯母讓她不要發現這件事之外,」吸了口氣,我小聲的說:「只要你會開心,我也會開心的。」

  「小蝶……

  「可是出發以前你先再唱一次人間給我聽。」

  「嗯,那有什麼問題?

 

   *   *   *   *   *

 

  時間還過的真快啊,算一算也已經快十年過去了,而早就已經正式出道完成了自己的夢想了,真是恭喜啊。

  看著在電視上唱著這首人間,讓我重溫小時候的回憶,也感嘆時間的流逝。

  我想他應該不知道吧,不,是絕對不知道,雖然現在有一大群看到眼睛就會冒出愛心的熱情Fans,我們大家都很喜歡,但不同的是,她們都是偶像的崇拜,而我卻早在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已經自己的整顆心完完全全交付給了--既使我們現在完全沒有聯絡,而也不一定記得我的情況下。

  或許是小三的那個下雨天,又或許是在我們每天隔著陽台聊天時不小心讓自己貪玩的心跑到那邊,而我從此以後又忘了把那顆心收回來。

  「但願妳聽得懂。」

  電視機中傳來的歌聲,終究讓我放棄掙扎,直接的流下了眼淚。

  「哇,好聽好聽!而且很深情。」主持人A道。

  「對啊,欸,你唱這首歌的時候心裡都在想什麼啊?」主持人B很盡責的問所有歌迷都有興趣的問題。

  「對啊對啊,明明不是你的歌也可以唱的那麼深情,而且感覺完完全全就是你的歌。」

  「一定要講嗎?」有點不好意思的問道。

  「當然啊,講啦講啦,快點講啦!」

  「在我心裡有一個對我很重要的女孩,算是青梅竹馬吧,在小的時候當她不開心,我常常唱這首我爸爸唱給我聽的歌給她聽。因為她的支持,所以有現在的我因為她的支持我才有勇氣走上歌手這條路,完成我一直以來的夢想可是這幾年,因為一些陰錯陽差,我跟她失去了聯絡。」他頓了頓,歪著頭問主持人:「我可以在你們這裡貼徵人啟事嗎?」

  「哦?可以,請便。」主持人B說完還做了個很滑稽的動作,逗的在場的觀眾都笑到合不攏嘴。

  「小蝶,我希望,如果現在也在電視前看的話,聽到了我這些話,能在當天晚上七點到以前我們小時候的秘密基地,我真的很想。」

  淚早已無法克制飆了來,看看手錶已經六點四十五分了匆匆的穿了件外套便衝出了家門,隨手攔了輛計程車,往我們的小學前進。

 

  當我緩緩的朝學校狗屋的方向前進,同時也看到了一個男背對著我在那邊焦慮的不停地走來走去。看看手錶,七點二十,我們都早到了。

  走過去點點他的肩膀,「你好故意,講那些話我看根本不是想看我吧,是讓你那群粉絲覺得你真是重感情的好男人而又更瘋狂的愛上你吧。」

  有些驚喜的轉了頭來,「小蝶,妳真的來了!」

  我笑著走到身旁,「那可是當然的囉,你太忙了沒辦法跟我連絡,我只好看電視得到你的消息啊。」

  「還說我,我才覺得妳很故意,因為要跟我賭氣,氣我跑到台南的事情所以故意不跟我聯絡。」

  「嘿嘿,被發現啦~」我吐了吐舌。

  「當然,我是誰啊?」他驕傲的挺起了胸膛。

  我故意裝傻,「啊?你得了老人癡呆症喔?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

  「嗄?」看著他呆掉的表情,我邪惡的笑了出來。「喂!妳這笑話很難笑耶!」

  「我又沒有要說給你聽,你自己愛聽又愛叫,很『番』耶!」我嘟嘟嘴,開始裝起無辜,順便發洩一下我這麼多年以來的怨氣。

  「好吧,我想找妳出來應該是個錯誤的選擇,虧我好不容易才擺平我的經紀人,然後好不容易才──」

  「啊~」看著他裝可憐轉身要走的模樣,我沒由來的心慌了起來,跑去抓住他的衣角,深怕他會真的又像斷了線的風箏一樣就這麼的走了。「對不起嘛!」

  他轉頭回來看了看我,把我抱的好緊,「我絕對不會再離開妳,所以妳也不要再離開我了。」

  「嗯,我們倆個不要再分開了。」

 

  吃完飯回家的路上,我倆手牽著手,大搖大擺的走在路上,完全不怕路上有狗仔跟拍,只是沉溺在我們倆個人的小小世界,開心的聊著小時後的往事。

  他說伯母在他出道的第一年後就不再反對他當歌星了,因為看到了他在演藝圈的努力以及成果。他問我怎麼會跑去當醫生,我跟他說因為這是他沒有做的事情,所以我想完成它。

 

  站在我家門口,「小心一點,明天晚上來看看我媽吧!她很想妳。」

  「嗯,等你宣傳期結束以後,也來看看我爸媽吧!他們一定會很開心能再看到你。」

  「知道了。」

  他笑了笑,催促我趕快上樓。我進了公寓就一路狂奔到房間,打開了窗,他果然還在下面等著。

  我將左手圍住嘴巴,右手不停的揮動著,「我到了,你也早點回去休息吧!」

  他笑著點了點頭,也舉起了右手向我揮著,就轉身離開了。

  看著他的背影,我滿足的揚起了嘴角。

  盼了好久,這天終於來了,也讓我了解到,不管中間有多少的風風雨雨,只要咬緊牙關撐過去,當一切都雨過天晴後,才發現原來幸福就是這麼的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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